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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烟台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2年烟台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特制订本办法。一、评审组织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导师代表等为成员统筹领导、管理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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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条件的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三、名额分配学校按学院在校生数与学校总在校生数的比例,将国家下达的30名计划以1:12的比例分配到培养学院,并适当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院系在校生数
3542150121268298731028371659961152
推荐名额
11324133211112338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学院机电汽车工程学院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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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评选程序1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2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2学院汇总申请国家奖学金名单,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附件1:“国家奖学金测评项目参照表”制定具体的测评标准,按推荐名额向学校推荐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3烟台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按国家计划最终确定获奖名单;4公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本校此项评审工作;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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