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标编版题号次
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稿人审核人批准人财务部钟应敏宪行文单位执行范围生效日期财务部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颁布之日起
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YZJTCW001200801
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1目的1目的11为规范资金收支流程,明确职责,提高资金统筹安排与使用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2适用范围21赤水供电局各部门、单位及下属全资子公司。3赤水供电局资金收支预算管理3赤水供电局资金收支预算管理赤水供电局资金收支预算31管理原则:集团公司资金收支实行“统一收支、计划管理、比例分享、有偿使用、存量上缴”原则。●●“统一收支”:指集团公司所有资金收支须经过集团财务部有审批,有计划进出;“计划管理”:指资金收入与支出应编制相应的收支计划,并遵循计划进行资金收支活动,以提高资金安排的前瞻性、合理性及可控性;●“比例分享”:指为保证资金的整体统筹及集团管理机构的支出需求及下属工程公司经营所需,公司工程款收入在集团与下属工程公司之间按比例分割;●“有偿使用”:指资金存在周转需求下,工程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可进行资金的相互拆借,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存量上缴”:指集团公司根据经控股公司审核后的资金收支计划,如有资金存量结余,须将结余资金上划至控股公司统一运营。32资金计划的编制与执行:●集团各职能部门须在每月28日前向财务部报审《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表》,计划的编制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计划,费用预算,采购计划及合同等进行。●下属工程公司中及项目部须每月28日前向财务部报备《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表》《月,度资金计划与实际收支情况差异比较分析表》。计划的编制应根据施工计划、施工进度、合同付款约定、债务状况等依据进行。●资金计划的编制责任人为编制单位负责人,计划报审备前须经其签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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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稿人审核人批准人财务部钟应敏宪行文单位执行范围生效日期财务部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颁布之日起
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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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部资金预算人员对各单位资金计划进行汇总编制集团《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表》,每月30日前报送至资金经理、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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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部根据汇总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大项资金预算简表,并于每月30日上报控股公司,审批后的预算内资金自主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