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除(第十二章房产维修管理规定外)适用范围为公司下属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分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建筑一、二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公司)的开发建设项目和对内、外承揽的所有施工项目;本办法的第十二章房产维修管理适用范围为公司下属四个资产管理分公司、保障性住房管理分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第三条工程管理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以安全、质量、工期控制为主线,确保造价、安全、质量、工期可控。推行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按照现代化管理方法、应用先进的工程管理理念,创新的技术,提高工程综合管理水平。二、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和保证体系,当质量与工期、成本发生矛盾时把质量放在首位。三、工期管理:公司对工程项目工期控制实行计划管理,工期目标要科学合理。四、造价控制:工程造价实行目标管理;工程造价应从项目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竣工结算审计全过程控制管理;通过鼓励优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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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规范招标采购、强化合同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
招投标管理
第四条招标组织体系、机构和职责公司成立工程、材料设备和技术服务招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审定和监督公司各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由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公司纪检、合同预算部、工程部、相关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招标领导小组决定工程招标的重大事项。合同预算部是公司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部门。起草与修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及有关实施细则,负责指导、协调、配合各分公司的工程招标工作。对招标过程中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各分公司是工程、材料设备和技术服务招标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招标计划、招标文件并具体负责组织招标和投标工作。第五条招标的范围一、建筑市场招标的范围:1、施工单项合同估价值在150万元以上的;2、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值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二条标准,但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按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必须在建筑市场进行招标的项目。二、公司内部招标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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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对外公开招标标准以内,20万元及以上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