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南庄九年制学校2018年食堂食品及营养餐供餐安全管理目标
责任书
南庄九年制学校(盖章)校长签字:
总务主任签字:
食堂管理员签字:
签字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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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南庄九年制学校
食堂食品及营养餐供餐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好学生营养餐工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卫生,切实达到增强青少年儿童体质、促进健康成长。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规定,学校与食堂管理员签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划分学校委托总务处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全权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餐饮公司指派的负责人是食堂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二、工作职责1、实施营养餐必须遵循“安全第一、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和完善营养餐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成立学校“营养餐”领导小组及膳食监督委员会。明确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第一责任人)须与各环节岗位工作人员签订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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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加强对本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管理,严禁挪用、克扣、挤占、截留、套取营养餐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自费陪餐制度。对每周、每月的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1)要定时对厨具进行消毒、清洗,确保食品加工和食用过程安全卫生。要加强食品加工的卫生监管,禁止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要认真执行食品库存、加工等各环节的卫生要求。(2)食品验收严格按照县局制定验收制度验收,验收时必须查看当天配送蔬菜是否新鲜,不腐变;验收大米、植物油、配料时必须查看包装上是否有标识或加印(贴)“QS”标志,是否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猪肉验收必须做到先见票,后验收,严禁验收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的肉类食品,严禁验收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各类食品原料,验收人员必须做好各类食品验收并如实登记入库,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3)认真执行原料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入库与出库,食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定期查验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及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