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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条
总则
人员招聘,主要是指从公司外部招聘新员工(包括从高等院校招聘
应届毕业生、从社会上委托猎头公司招聘或内部员工推荐招聘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才等)。第二条通过对招聘渠道的有效管理,确保人员招聘工作准确、及时、有效
和规范,不断缩短招聘周期、降低招聘成本,防范人员招用风险。第三条通过有效展示公司的社会形象,不断提高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
地位和对各类专业人才的吸引力。第四条不断提高人才鉴别能力,降低人才甄用风险。第二章第五条政策规定
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广开才路、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公司内外部或通
过有关渠道(如:网络招聘渠道、报纸广告、人才市场等)招聘合适的人才。第六条所有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坚持亲属回避原则,一般员工两代以内
的直系亲属、管理干部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和两代以内的旁系亲属应执行回避制度,不允许在同部门工作或存在直接领导关系。第七条第八条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禁止招聘录用潜在的利益冲突者。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人员招聘及管理方面,
建立招聘人员的信息储备库对不同类型的优秀人才有长期联络的计划,满足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第九条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法定工作年龄以上。第三章第十条招聘实施
用人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或人员变动造成的岗位空缺情况,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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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人员招聘申请表》。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选择招聘渠道并拟订招聘工作计
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实施。第十二条实施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并收集应聘材料。招聘渠道:(登报广告、人才市场、网上招聘、猎头公司等)。(二)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同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个人材料复印件。(三)综合管理部根据岗位要求和公司用人标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和电话面试,填写“电话面试记录”并推荐“面试候选人名单”。(四)综合管理部安排对“面试候选人”进行综合面试笔试,同时组织用人部门进行专业面试。笔试将根据具体招聘情况选择进行,题目由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拟定。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对面试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并推荐复试候选人名单。(五)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分管领导,对复试候选人进行复试。(六)所有面试工作必须有详细记录,由主试人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