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规定的冲突规则,法院以双方约定的香港法作为处理案件的准据法,因此通知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香港法的证明资料。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供或证明有关贷款方面的香港成文法或判例,法院就使用了我国内地的有关实体法。问题1本案中法院采取了何种查明香港法的方法?是否合理?(2)法院适用中国内地法的依据是什么?答:(1)本案中法院采用的是由当事人举证证明外国法的内容的方法。我个人认为合理。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
f法律为外国法律时,由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该外国法律的相关内容。该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律时,可以依职权查明该外国法律,亦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该外国法律的内容。(2)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和人民法院通过适当的途径均不能查明外国法律的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国际私法指导用书P134135第3题P137第12题分析题3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在去以色列途中,他们俩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离婚。对他们的离婚,匈牙利法是不承认的(当时匈牙利仍是他们的住所地),但依以色列法则可以承认。随后,他们俩又均在以色列获得选择住所。取得这种住所的女方后来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与第二个丈夫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她接着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本案涉及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该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据安大略的冲突规范,这个问题依以色列法解决。另一个是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依据安大略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无效;但依照以色列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则是有效的。问题:(1)什么叫先决问题?本案涉及的两个问题中,哪一个是先决问题?(2)对于先决问题是准据法的确定,有哪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决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该案如何判决。答:(1)先决问题,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术语,是指有的争诉问题的解决,是以首先解决另一个问题为条件。该争诉问题被称为本问题或主要问题,而需要先行予以解决的问题称为“先决问题”。在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