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
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
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
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
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
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
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
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
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
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
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
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
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
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
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f11、工期延误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1112分包人应在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1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