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付后由银行向造成侵权的网络经销商追索损失。
3确立消费者的诉讼管辖原则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合同纠纷没有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在管辖原则上,只能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这一原则显然对发展电子商务是非常不利的。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物品往往都不太贵重。如果因质量等问题,千里迢迢跑到经销商住所地去协商或诉讼,成本都是非常高的,因此很多消费者就会自认倒霉。因此,我国对消费者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应该作相应的修改,可以实行消费者所在地专属管辖原则。对于网络侵权纠纷,也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管辖改为消费者住所地管辖。
四、小结
网上购物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消费者可以买到比商场里更便宜的商品,购物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实体购物,网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法律问题,我国立法部门应该加快对网络购物的立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促进网络经济的安全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晓静网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01)
2如何避免网购陷阱J微电脑世界,2011(02)
3吴桐网购风险谁来承担?J公民导刊,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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