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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基本上都成立了后勤发展总公司或后勤集团公司,使后勤实体从学校行政事业体系中脱离出来。但这种剥离并未实现2000年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的“从2000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实现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符合高等教育特色与需要的新型高等学校后勤保障体系”的目标,以致于有些人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提出质疑。后勤实体虽从学校行政系统中脱离出来,但实际上“脱而不离”,无论校方还是后勤实体部门都把后勤实体作为学校的一个部门来对待和管理;后勤“实体不实”,学校办后勤的职能没有改变。形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到认识上、操作上的诸多因素,尤其是对后勤社会化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后勤实体企业化及其实现模式缺乏深入研究,在实践上也就停滞不前,难以突破。后勤实体从学校剥离以后应当注册为独立的法人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只有注册为独立的法人企业,才能具有法人财产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才能具有市场主体地位,参与市场竞争;才能真正脱离学校,实现事企分开,学校才能摆脱经营风险;才能真正解决内部人事、分配、资产等种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有效配置学校和社会的后勤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使学校获得更加优质的服务,使后勤实体发展壮大。同时,也要注意,不能简单地认为一注册就完事,一注册就包医百
f病,而要把后勤实体的注册看作是后勤实体的一场涉及管理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各个领域的系统改革,是对后勤系统的战略整合和重组。后勤系统的战略重组是通过管理理念重组、产权重组、资源重组等,并使它们协调发展以识别、培育发展后勤核心能力的过程,注册不过是这一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注册完成也并不意味着改革的结束和成功。因此,后勤实体的企业化,要因地因校制宜,要根据当地市场经济水平,社会第三产业发育程度和学校自身实际以及后勤实体的实际条件确定注册的时机、形式。要进行统筹规划和可行性论证,不可盲目刮风,一哄而上。我校的社会化改革与其他高校一样从剥离后勤实体开始,但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探索,深化认识,推动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入下去。总体上我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已经从简单的剥离向真正企业化过渡。1999年组建产业后勤服务总公司,把食宿、物业、接待、交通、水电、医疗等后勤服务工作从学校行政系统中剥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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