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许可证应当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有效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拟用地范围的地形图以及由规划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图件。属第十四条规定需申领选址意见书的项目,还应当提交选址意见书。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图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要求的,提出规划设计要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第十九条申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一建设单位向市或者县规划管理部门报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并附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及拟用地范围的地形图;二市或者县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上述图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要求的核定临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使用要求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临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未能取得建设用地或者临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可以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以及延期后又到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由原发证部门公告失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延期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第二十一条土地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应当以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为主要依据。确需改变建设用地四至范围的应当征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划管理部门的同意。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应当抄送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对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的土地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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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十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应当将市、县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单位可以持中标通知书、土地出让合同、现状地形图,向市、县规划管理部门直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地块土地出让合同中的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必须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市、县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当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租、抵押期间内承租人和抵押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使用土地一般不得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第二十四条农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