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试行)
编制说明为进一步凸显南京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定位和山水城林特色,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规范各类城市设计的编制技术和管理要求,以《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试行)》为基础,结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划内容,南京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本《导则》通过明确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有助于编制单位加强对南京城市特色的把握。各城市设计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对设计内容进行拓展,鼓励对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导则》于2013年10月起试行,《导则》中所确定的市级特色意图区以及空间特色要素等内容,随着城市设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和适当增补。本《导则》由南京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南京市规划局。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彰显南京城市空间特色,提高城市设计编制质量,规范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要求,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和管理,特制定本导则。12指导思想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全过程,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目标定位,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发展导向,突出南京“山水城林”的空间特色。13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层次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重在明确和规范各层次城市设计内容和设计成果要求。14基本原则141以人为本从市民角度出发,由满足人的基本功能需求转向满足审美、认知及体验需求,促进公共资源合理使用,引导慢行交通出行,营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142特色美观在南京特有山水环境、人文背景下,建立城市空间秩序,突出城市整体空间形象,彰显城市空间特色,美化城市景观环境。
f143生态低碳围绕能源消耗、经济转型、环境改善等方面,将低碳目标与生态理念相融合,强化城市空间的安全性、舒适性以及方便性,实现“人城市自然环境”和谐共生。144综合协调各层次城市设计应相互衔接,空间特色要素控制应相互协调,加强多种功能融合及各类空间要素关联,加强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设计。145提高效率通过对城市空间的策划,加强公共空间组织,优化城市功能,方便居民生活。加强土地的混合利用,提高土地与空间效益,提升城市活力。15城市设计主要内容及重点城市设计是以城镇空间组织与优化为目的,对包括人、自然和社会经济因素在内的城市形体和空间环境所作的研究和设计。南京市的城市设计应在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