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质量控制标准及考核办法1目的为了进一步理顺生产关系,明确责任,更好的控制原料煤和焦炭质量,及时为高炉提供合格、优质的焦炭,特制定本考核办法。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焦化厂。3引用文件31《煤场管理制度(施行)》(2009102)32《焦化厂配煤比管理制度》(ZTJHSCKGL007)33《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铁前系统主要原燃料、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及考核办法》4职责41备煤车间负责根据各种煤的存煤数量及质量情况,提出配煤方案。并根据批准的配煤方案组织上煤。42生产科负责配煤方案的审核、批准。在发现配煤方案存在问题时,有权进行更改。43备煤车间负责每月对进场原料煤进行一次供货业绩的评估。44生产科负责与供应部的联系协调工作。45炼焦车间负责对焦炉炼焦过程的控制。5程序51焦化用煤控制指标
f种类指标
VadAadStd
fGYMt
气煤29~33≤9
f≤0650~6515~18≤10
肥煤23~28≤10
f≤0980~92≥25
主焦煤19~22≤10
f≤0980~90≥20
瘦煤13~17≤95
f≤0530~40
13焦煤29~32≤95≤05
f75~85
18~20
52当发现进厂的原料煤超出用煤控制标准时,要及时与生产科取得联系,生产科专业工程师要密切关注进煤质量情况,当发现或得到原料煤质量超出质量标准时,应及时与供应部电话联系或发书面的联系函。
53当原料煤质量超出控制指标较大,对配煤影响较大,可能造成焦炭不合格时,专业工程师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将情况报告给阚总、企管办、生产部、技术部、供应部并及时通知炼铁厂做好生产调整的准备。
54进货业绩541备煤车间应建立供货档案,根据供货业绩,形成合格供方清单,建议供应部在采购原料煤时,从合格供方清单中选取进货单位。
f542每月对各供货单位进行一次进货业绩的评估,对信誉良好、质量稳定的供方,提议供应部列入合格供方,优先进货;对于供货业绩稍差的供方,建议供应部予以提醒,改善供货质量,以达到合格供方的条件;对于供货业绩特别差的供方,建议供应部从合格供方清单中去除,停止进货,以保证焦化厂生产的焦炭质量。
55配煤51根据来煤的实际指标及煤岩分析的结果进行配煤,若根据化验或煤岩分析结果,来煤煤种出现变化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配煤时进行调整,不能按照来煤标注的煤种配煤。52各简单的混煤,在取得煤岩分析报告后,应充分考虑其性质,在配煤时要引起注意。53对于复杂混煤或参入的惰性物质过高,对配煤炼焦有较大不利因素的,应及时写出报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