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可以形成多种结构。在三要素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关系是学校教育过程中最主要的关系和矛盾。两者分别作为教与学的主体存在于同一教育实践活动中,共同构成了教育活动的复合体。同时,二者具有互为主客体的关系。在教的过程中,教育者是主体,受教育者是客体;在学习过程中,受教育者又是活动的主体。他们有共同的教育活动对象,即教育内容;他们也有共同的活动目的,即促进受教育者素质的全面发展。(3)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因素及其作用主要有遗传素质、环境和学校教育,个体的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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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遗传:从上代继承下来的生理解剖上的特点,如机体的结构、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等的特点,也叫遗传素质→作用:首先,遗传素质为人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它是人身心发展的生理前提;其次,遗传素质的生理成熟程度制约着人的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再次,人的遗传素质有差异性,对人的身心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最后,遗传素质又具有可塑性,遗传素质会随着外界环境,教育和实践活动的介入而发生变化。2)环境:个体生活其中,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一切外部因素。按环境的性质来分,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按环境的范围分,可分为大环境和小环境→环境对个体发展的影响表现在(1)为个体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包括机遇、条件和对象。(2)环境对个体发展的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之分。(3)人在接受环境影响和作用时,也不是消极的、被动的。夸大环境对人的发展的作用,特别是环境决定论的观点,也是错误的
3)教育:学校教育是专门培养人的场所,教育对人的身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及其组成部分一德育。德育即思想品德教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影响,把一定社会的思想观点、政治准则转化为个体思想品质的教育。德育是实现全面发展教育目的的保证。德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发展教育中,德育对其他各育起着灵魂和指导的作用,它一方面可以从思想上和政治上保证育人的方向,使学生沿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又给其他各育提供动力和能源,推动学生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促进全面发展教育目的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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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智育。智育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学生智力的教育。人们常常把智育与教学混为一谈,把智育等同于教学。实际上,智育与教学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智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