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容积率
住宅建筑净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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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密度
塔楼建筑密度
f绿地率
m2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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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面积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拆建比
注:▲必要指标;△选用指标。四、修建性详细规划图(一)基地区位图(可附在总平面规划图上)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3.独立于总平面规划图时须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二)总平面规划图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图纸比例为1500,制图单位为米;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1)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物保护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2)各类不同类型的用地,除标明范围外,还要用文字标注清楚或用图例表示清楚;(3)规划用地平衡表;(4)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规划道路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线转弯半径,规划河涌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线转弯半径,规划高压线、珠江导治线坐标;(5)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涌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6)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7)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8)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道路中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涌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以建筑物高度的倍数表示,并标明实际距离);(9)标准层的建筑面积(户数、每户建筑面积)及每幢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总户数),并附有标准层平面图;(10)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11)经济技术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可开发用地面积、各类分项建筑面积、保留各建筑面积及分项建筑面积、规划建筑分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塔楼建筑密度、绿地面积、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等;居住区还包括住宅毛容积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居住户数、规划居住人口等;(12)公建配套设施明细表,包括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具体设置位置;(13)建筑明细表应当符合表2的规定,包括建筑物编号、功能、建筑面积;
f(14)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应包括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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