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规划建设业务送审图纸深度和要求的规定(试行)(修建性详细规划部分)
为提高我局立案及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规划建设业务审批成果,建立统一标准的数
据信息库,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各类规划建设业务送审图纸一览表业务类别图纸种类基地区位图总平面规划图4.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竖向规划图第二条用地类业务送审图纸的深度和要求一、现况地形图1.采用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测绘;2.图纸比例为1500或12000;3.盖有原勘测单位的出图章;4.图纸为蓝图,可用铅笔在其中一份图上标示建设用地的位置,不得使用其他彩色线条或色块。二、总平面关系布置图1.反映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关系;2.标明建设项目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等基本指标;3.标注尺寸和图纸比例;4.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三、总平面规划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2.附有建筑明细表,明确保留建筑物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层数、面积、编号等;3.附有经济技术指标表,明确总用地面积、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4.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资质章。第三条规划类业务送审图纸的深度和要求一、现况地形图1.采用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测绘;2.图纸比例为1500或12000;3.盖有原勘测单位的出图章;备注
f4.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标示。二、绘制在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况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1.蓝图加绘墨线图,图纸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2.要求与相应阶段的总平面规划图同;3.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三、总平面规划图(一)基地区位图(可附在总平面规划图上)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3.独立于总平面规划图时须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二)总平面规划图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制图单位为米;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1)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物保护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2)各类不同类型的用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