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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规划局规划业务送审图纸深度和要求的规定
一、用地预审类业务送审图纸总平面关系布置图1.反映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关系;2.标明建设项目的名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主要功能等
要素,以及建筑密度、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等基本指标;3.标注尺寸和图纸比例;4.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
二、用地选址类业务送审图纸总平面规划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2.附有建筑明细表,明确保留建筑物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层数、面积、编号等;3.附有技术经济指标表,明确总用地面积、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4.蓝图需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资质章。5.设计单位的资质应符合《穗开规2004116号》管理文件的要求。
三、规划设计方案业务送审图纸“五图一书”建筑单体效果图(一)总平面规划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制图单位为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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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1)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
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物保护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2)各类不同类型的用地,除标明范围外,还要用文字清楚标注或用图
例清楚表示;(3)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规划道路中线交点、拐点坐标、
中线转弯半径,规划河涌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线转弯半径,规划高压线、珠江导治线坐标;
(4)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涌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5)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6)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7)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道路中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涌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以建筑物高度的倍数表示);(8)标准层的建筑面积(户数、每户建筑面积)及每幢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总户数),并附有标准层平面图;(9)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10)规划用地平衡表;(11)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可开发用地面积、各类分项建筑面积、保留各建筑面积及分项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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