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2员工当月应得薪资的计算方程式为13每天工资月固定工资2175天14当月应得工资每天工资x当月有效工作天x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例备注:当月应工作天数当月自然日天数当月休息日天数当月有效工作日当月应工作天数全无薪假期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列2175天当月应工作天数作为生产型企业,还会要算到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总人数1新晋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
f3离职率(主动离职率淘汰率=离职人数在职总人数4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5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Page3成本效用评估:总成本效用录用人数招聘总成本招募成本效用应聘人数招募期间的费用选拔成本效用被选中人数选拔期间的费用人员录用效用正式录用人数录用期间的费用招聘收益成本比所有新员工为组织创造的价值招聘总成本数量评估: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工资计算月工资2175实际工作天数(不计算周六日)加班率:总加班时间总出勤时间直接间接人员比例:直接人员间接人员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f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