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受希望采纳。
理
词
的委托,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并
本案的起因是由于一审原告方双生物业公司于2005年6月在我的当事人以下简称业主入住商城一年多时间还瞒着业主私下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擅自提高物业费,从原来的每月05元平方米提高到09元的乱收费引起的,案件的争议焦点是按每月每平方米05元收物业管理费还是按每月每平方米09元收物业管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8号文件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精神,业主采用拒付物业费的方式索要物业收费的知情权合情合理合法,应得到法律的支持。一、房屋出售后开发商就已经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双生物业公司瞒着房屋所有权人暗中勾结开发商私下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严重损害业主利益,应是无效合同。维护程序公正是法院审判的首要任务。没有程序正义,实体的审判将是一句空话。从南宁双生物业公司和我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我的当事人买房在先,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后;开发商在房屋出售后已经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双生物业公司瞒着房屋所有权人暗中勾结与已出售房产不再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严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2003年6月颁布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前期物业应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第19条规定:新建现售商品房应当在现售前30天完成物业企业的招聘选择工作;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第25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新建物业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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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同,依照有关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守则,并在出售予以明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新建物业建设单位与买受人签订物业转让合同时,应当将前期物业管理守则、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