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代理词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代理词需要注意陈述清楚再次起诉离婚的新理由、新的诉讼请求或者新的证据和其他新的情况。同时要对于第一次起诉的事实予以阐明,最后要明确表达要求离婚的意愿。代理词的格式与普通的无差别。
夫妻一方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可能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法官不会判决离婚,这就有可能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在这个过程中代理人也是可以发表代理词的,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代理词有哪些内容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西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HL的委托,指派田XF律师担任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通过刚刚结束的法庭调查,针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原被告走到今天这一步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现实终究是残酷的,一段美满的婚姻应该是以男女双方情投意合为前提,互相信任为基础。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我们可以清楚的发现,他们的婚姻无疑不具备任何一项条件,所
f以注定是失败的,具体理由如下:▲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仓促结婚,没有感情基础。从万柏林区人民法院XX万民初字第XX号判决书以下
简称万民初判决书与被告答辩状,均可以看出,原被告相识于2009年9月,登记结婚就在双方不足3月后的2009年11月30日。从时间上,完全可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婚前交往时间不长,从空间上,被告在榆次工作,原告在太原,双方交往相处的也受限制。这都足以说明原被告是在没有充分了解,或者是在根本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仓促结婚。
另外,从万民初判决书也可以看出,原被告是在领取结婚证后,才开始谈婚论嫁,双方才互相拜见家长讨论彩礼和结婚典礼事宜。这也印证了原被告领取结婚证不是建立在双方感情基础稳固,或者两家人同意的情况下,而是建立在被告不断催促,原告对自己大龄找结婚对象束手无策的情况下,迫于无奈,而不是基于感情,仓促与被告结婚。
双方的婚姻从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建立,可以说,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其实仅仅是一纸证书,而不是两情相悦的爱情结合。
▲原告与被告结婚,受到被告感情欺骗,被告根本没有对原告投入任何感情。
原告与被告领取结婚证之前,被告曾答应原告两件大事:第一,帮原告安排工作第二,给付原告六万元彩礼举
f办婚礼。但是,被告在与原告领取结婚证之后,曾经的承诺无一兑现。原告与被告的结婚,本就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再加上被告恶意的欺骗。另外,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