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解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wwwjsgsgovc
2008年12月03日213944
编辑:金冈
来源:江苏国税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于12月7日在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时隔10个月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第1号令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这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国务院进行大部制改革后发布的第1个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法规。尤其是在业界关注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当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哪些变化和对企业带来哪些影响?笔者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重点解读、《实施办法》实施办法
第一:实施办法》是专为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用人单位、第一:《实施办法》是专为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用人单位、劳动者量身定制
国务院去年12月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其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并要求人事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实施细则,但在2008年2月15日只有原人事部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而对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职工并未作相应规定,这也是在后来给业界称为《条例》实施难的争论导火线,笔者认为为什么不对机关事业单位以外主体去规范其原因可能有三。其一其一,是机关事其一业单位与其他用人单位性质特殊,立法机关很难在一个法规里面同时对两个完全性质不同的主体进行规定,即是规范也可能会因顾此失彼而使法规前后矛盾。其二其二,考虑《条例》是在《劳动合同法》施后才颁布的,而当时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其二的实施呼声一片,要求立法机关修改《劳动合同法》,国家在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对经济影响有多大不清楚。这也是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出台为什么一拖再拖的原因之一,因此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宣传称是《劳动合同法》的配套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实施办法的出台也只能往后延期。其三其三,《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法规,第一次以其三行政法的形式规定用人单位对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虽然在此之前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已参照国发电19912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实行过,但由于当时并无相关具体法规规定。各地用人单位执行并不一致。同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