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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美食广场租赁协议
甲方: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f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在甲方的美食广场内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位置及面积
11位置:依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市(以下简称本广场)层区号的经营场地(以下简
称该场地)出租于乙方做经营使用,乙方愿意承租该场地。(具体位置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位置平面图。)12面积:乙方承租该场地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在签订协议前已充分了解店内情况及周边环境状况,店内已有的柱子、消防栓、配电箱、井道门以及上下水管等设备设施均不影响该场地租用面积的计算。乙方对本协议的面积没有异议。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场地仅限于经营:
,品牌
,经营品类
(乙方具体经营产品及价格详见本协议附件)。
乙方承诺该场地及用于上述经营范围。
22乙方需变更租赁场地经营业种、范围或品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变更部分或全部租赁场地经营业种、范围或品牌的,视为违约,乙方须按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平方米(按租用面积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3乙方租赁甲方的商铺从事经营行为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因经营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独立承担,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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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4除本协议约定外,乙方的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为超出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的依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以及装修期
31租期:本协议租期为
月,即自年月日起年
月日止。租金自年月日起开始计算。
32乙方的装修只能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时间内进行,乙方应承担装修期间的
水电等能源费及因闭店后施工产生的公共区域照明费及甲方安管、保洁人员加班
费(以甲方公布的统一准执行)。乙方装修产生的垃圾即不得堆积在本广场及租
赁区域内,也不得随意外排。
33续约:
(1)本协议期满双方如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须在本协议期满前2个月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续约,经双方协商,最迟于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重新
签订续约协议。若乙方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内,未做续约书面通知,甲方有
权对该场地重新招商(包括在该铺面张贴、悬挂招租广告,带领意向承租人
进入铺位参观等其它方式,乙方不得拒绝和阻挠。
(2)本协议履行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