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XX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超前完成整体脱贫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委、省政府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到2018年全部兜底完成,后两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职尽责,改进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四条考核工作从2016年到2018年,每年开展一次,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f(一)组织领导情况。考核帮扶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调动各种资源参与扶贫开发情况、机构建设情况。
(二)精准识别。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参考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再识别工作专项督导考核成绩)
(三)减贫成效。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村退出、贫困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四)精准帮扶。考核贫困户对“一村一策”“一对一”帮扶到户落实情况,以及乡镇(街道)各项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五)扶贫资金。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
(六)项目实施。考核项目方案制定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项目完成验收目标)、扶贫政策覆盖率、项目实施长效机制(制度的建立)。
(七)日常工作。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2
f第六条考核工作于每年年底开始实施,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总结。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对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减贫计划,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第三方评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县业务指导、项目评审小组和社会组织,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三数据汇总。县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建档立卡动态监测数据、国家扶贫系统数据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情况等进行汇总整理。
四综合评价。县扶贫办会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