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和追踪。必要时能及时查找和追回。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白专用处方统一编号,记数管理,印制、保管、发放、领取、使用、退回、销毁要有记录。5、严禁为患者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退药。6、院安全保卫部门值班人员加强对我院存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药品仓库、各药品调剂室值班巡查、保卫。
f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被盗案件及处方丢失报告制度1、对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批号追踪制度,对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实行编号追踪制度。2、有关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的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丢失及被盗。3、工作人员如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或骗取、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4、工作人员如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或冒充我院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5、各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帐目、验收记录、登记资料等专人保存,严禁丢失。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1、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定期对全院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使用管理以及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检查的内容:⑴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计划的制定、采购、出、入库验收、保管养护情况;⑵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临床使用、调配、发放、保存、登记情况;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及调整情况;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回收、报废、空包装的登记处理情况;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的印制、发放、回收情况;⑸临床各科室基数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⑹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随访情况;⑺安全储存情况等;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f医疗用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须设毒剧药柜。实行专人、专柜、专账,贴明显标签加锁保管。毒性药品须由具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药师复核签名后,方可发出。
三、本院就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经验的主治医师处方,并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部主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