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事故时,应及时通报省级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并在2小时内上报国
2
f家环保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核实、确认事故类型,在2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公安部和卫生部。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无需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六、每年1月10日前和7月10日前,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分别将上一年度和上半年辖区内发生的所有辐射事故情况汇总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并抄送同级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附件:1.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2.辐射事故分级3.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
环保总局公安部卫生部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辐射放射源事故通知
3
f附件一:
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事故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许可证号
许可证审批机关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类型
人员受照人员污染受照人数
丢失被盗
失控事故源数量
放射性污染
污染面积m2
序事故源核出厂出厂日期
号素名称活度(Bq)
放射源编码
公章邮编
联系人
受污染人数
事故时活度非密封放射性物质(Bq)状态(固液态)
序射线装置型号生产厂家
号名称
设备编号
所在场所
主要参数
事故经过情况
报告人签字
报告时间
年月日时分
注: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压(kV)、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参数。
4
f附件二: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5
f附件三:
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
事故单位
名称许可证号
地址许可证审批机关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报告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人员受照人员污染受照人数
受污染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