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等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
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相应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行废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废止情况。第三十条企业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
后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报备的企业标准负责。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一般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
会发展水平、生产经营规模、技术条件、食品安全要求等因素,制定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专门从事食品运输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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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不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使用、贮存、运输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禁止在食品添加剂中违法添加药品、食品添加剂原料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第三十三条专门从事食品半成品、提取物等生产的企业,应
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以电话、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食品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受托方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委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承担法律责任,受托方对其生产行为负责。委托生产食品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第三十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汇
总公布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目录以及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对其安全性进行跟踪评价。第三十六条申请人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的新食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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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应当包括相关行业组织提供的技术上确有必要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机构提供的安全性评估意见、相关标准研制情况及其标准文本等。第三十七条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
物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