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
一、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的发展演变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
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一)我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1、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2、奴隶社会的井田制向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转变过程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
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改革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3、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
f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限制了手工业通农业的分离,使手工业无法独立形成独立的经济部门,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尤其是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后,成为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严重障碍,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后的土地改革被消灭(2)个体农民土地所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