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大负责,人大向人民负责。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适宜性
任何制度都是人造的,是为人的需要而设定的。既然存在,就必有其存在的根据。对于我国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极其优越的政体形式,这表现为:
1.人大制度适合中国国情
任何政治制度都是人为的,都是人们为适应自己的需要而建立的。人大制度是在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因而适合中国国情。
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希望有民主的政治制度。从19世纪下半叶起,一些中国启蒙思想家如薛福成、王韬、郑观音等,就介绍过西方的议会制;后来改良思想家康有为、梁启超等进一步宣传议会民主。1904至1909年,严复翻译了孟德斯鸠的《法意》一书,在中国传播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即他们理想中的政治制度是“立宪法以同受其治,有国会以会合
其议,有司法以保护其民,有责任政府以推行其政”。改良主义者力图在不改变清王朝帝制的基础上实行西方的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但他们的理想遭到了封建阶级的压制而未能变为现实。孙中山继而领导人民进行资产阶级革命,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制政体改变为共和政体;他还著书立说,在三民主义的基础上创“权能分开”和“五权宪法”的学说。孙中山设计的政治制度方案在后来国民党执政的年代里实践过,并在台湾实行。但事实证明这一方案并不适用于当时的中国大陆。
中国革命进入新民主主义阶段之后,1925年爆发省港大罢工,出现了罢工工人代表大会。1927年上海工人起义,成立了市民大会,并由市民大会选举市民政府。同时,在农民运动中产生了农民协会,农民提出“一切权力归农会”的政治要求。这些在人民革命运动中出现的组织形式,为时短暂,却为后来的政权建设提供了新的经验。
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当时革命根据地政权的最高机关是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其闭会期间,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是最高政权机关,人民委员会则是行政机关。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是边区、县、乡参议
f会和人民政府。抗日民主政权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在人员的分配上,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及其他分子各占政府人员的三分之一的制度;参议会由人民以普遍、平等、直接、秘密的原则选举产生。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随着解放区的扩大和土地制度的改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