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没有实权,只是作为国家统一的象征并只享有形式上的权力。
总统制(preside
tialgover
me
t)是实行立法权与行政权分别由人民选举产生、行政权不依赖于立法权的政权组织形式。
在总统制下,总统一般都是国家元首,多数也是政府首脑;行政机关不由议会产生,政府成员不是议员,也不向议会负责,同时总统无权解散议会;但议会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弹劾总统。世界各国政权组织形式非内阁制便是总统制,但只有瑞士例外,它实行委员会制(commissio
gover
me
t)。在这种制度下,联邦议会选出七名委员,组织联邦行政委员会即联邦政府;政府向议会负责,无权解散议会,议会却有权解散行政委员会;瑞士的国家元首是联邦主席(还有副主席),由议会从行政委员会的七名成员中选出,任职一年且不得连任;国家主席的权力与其他行政委员会成员平等,只是对外代表瑞士;政府的一切决定必须由七人决定,没有政府首脑。这是一种较为民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但迄今只有瑞士实行,而无一仿效者。
3.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因而就必须有一个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作为国家一切权力实际行使的基础,这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以,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其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形式是一种民主的代表制。就政权组织的原则而言,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制度,但在形式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都有一定的区别。
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究竟应该采取怎么样的政权形式呢?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者是在实践中逐步获得认识的。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记叙了这个认识过程。他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先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无产阶级应争得民主,上升为统
f治阶级;后来,在1852年《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这本著作中,马克思根据法国革命的实际进程作为比较具体的结论:“过去一切革命使国家机器更加完备,但是这个机器是
必须打碎、必须摧毁的”;但这时还没有具体回答究竟用什么国家形式去代替必须被打碎的旧国家机器的问题。直到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爆发,马克思才指出公社的“议行合
一”形式是未来无产阶级国家应采取的国家机器的政治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形式的论述还只停留在纸面上,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在实践中形成的。正因为如此,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形式才会各不相同。俄国在1905年革命中产生了苏维埃,它起初只是为了罢工而建立起来的群众组织,后来随着革命的发展成为工人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