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第三十六条在建工程核算方法1、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分项目核算,并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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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期末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2)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3)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三十七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第三十八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第三十九条无形资产摊销采用分期等额摊销法。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受益年限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第四十条年度终了,公司在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第四十一条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第四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第四十三条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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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的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装修整改费按5年平均摊销。
第四节对外投资
第四十四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投资或者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对外投资分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四十五条对外投资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事前应进行可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