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原则。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
f中国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从2005年8月1日起,《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定价权下放到地方,由各省自主定价。在此前,《医保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实行的是国家统一定价,乙类药品则由国家制定一个指导价,地方的定价可在5的范围内浮动。今年国家发改委公布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品种数量由原来的1500种左右扩大到2400种左右
其中包括《医保目录》确定的2100种报销药品。有些企业在为药品能够进入《医保目录》而庆幸的同时,也开始为药价的硬性指标带来的利润空间缩小而苦恼。终端销售的扩大伴随的是最高零售价与医院医疗保险金额所带来的局限。所以才有人指出,企业的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并没有可以炫耀之处,利润的最终获得才是最有力的表征。同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强制性的降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这个问题由体制上的弊端所导致,就应当通过动体制的手术来解决。但是因为药品这一商品的特殊性,完全由市场来支配价格,可能性还是不大的。因此企业进入《医保目录》的复杂心情也就不言而喻。但是,不管怎样,中国的医保制度将渐趋完善,市场所具有的潜力医药企业也心知肚明,《医保目录》不是“保险
柜”,但它的存在和作用始终不能小觑。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发展
f中国的《医保目录》是借鉴国外经验,伴随着医疗保险体制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至今已走过5个年头。
200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简称《医保目录》)诞生,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措施的正式启动。2004年9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较2000年版本不同的是,新目录增加了“工伤保险”这项。在这次2000年以来的第一次《医保目录》调整中,714种药品入选了最新版的《医保目录》,其中中药增加408种,增幅达98,西药新增加306种,增幅达42。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胡善联教授向记者介绍:“1979年WHO提出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的是保障人们的基本健康权,主要针对的是发展中国家。WHO制定了一个指导目录,各个国家可在此基础上做出调整。80年代,中国出台的公费劳保用药目录,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制定的。它有利于用药管理的规范,并满足各地的基本需求。此后,就有了1999年的《城镇职工医保用药范围管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