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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
施,是指公共交通场站、枢纽、公共交通专用道、优先通行信号等设施。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16日公布施行的《贵阳市城市社会客运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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