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政策分析和建议
出口退税是为国际贸易理论所肯定的、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和WTO协议的出口促进措施,因此出口退税将在国际贸易和中国出口促进实践中长期存在。但不同的出口退税政策造成的效应是有很大差别的。本文分析中国历次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效应,研究出口退税率变化与人民币升值的数学关系和政策选择,并对今后出口退税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和改革提出建议。
中国2004年前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效应
中国2004年前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的效应主要是:1、它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外贸出口,支持中国逐步成长为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2、它不但加大了企业的出口动因,而且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政府支持出口的热情。3、中央财政负担沉重,出口退税款拖欠严重。4、地方政府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动因不强。增值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享受75%,地方留成25%。由于出口退税是由中央政府全额负担的,因此地方政
f府在出口中有大约25%的增值税净收入,地方政府鼓励、支持企业出口的热情在2004年出口退税新政策实施之前始终很高。同时,由于多支出了25%的出口退税,由于独立承担了出口骗退税的风险,中央财政负担沉重,出口退税款拖欠非常严重。
2004年出口退税新政策的实施效果
为解决中央财政负担沉重,出口退税款拖欠严重的问题,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是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减低3个百分点左右;同时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政策,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
以下跨地区出口经营在过去是正常的、没有问题的,但在实施出口退税新政策后,却造成了地方利益的冲突和矛盾;
1.本地生产企业购买本地原材料加工自营出口,或本地外贸企业收购本地产品出口,由于生产企业购买原材料和外贸企业收购产品均在本地缴增值税,又在本地退增值税,地方财政承担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25%的出口退税,只是将
f增值税属地方25%的部分用于退税,不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但相对于老的出口退税政策,地方少收入用于退税的增值税。
2.本地生产企业购买外地原材料加工本地出口,或本地外贸企业收购外地产品出口本地出口,由于生产企业购买原材料、外贸企业收购产品的原材料和产品均在外地缴增值税,却要在本地退增值税,地方财政没有得到出口产品原材料和产品25%增值税收入,却要承担出口产品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