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首先通过回顾出口退税思想的理论发展,从税收思想的演化、税收法理角度,以及国际贸易、进出口关系等方面研究了出口退税的必要性。其次通过对出口退税的成本效益分析,探讨出口退税所引致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说明出口退税是我国一项必要的政策,关键是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额,调动两方面的积极性,最后从不同角度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提出建议和对策。关键词:出口退税;出口贸易;成本效益出口退税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出口退税是我国一项主要的促进贸易措施。准确的把握出口退税所引起的财政收支平衡问题,通过对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不仅是顺利实施出口退税政策的重要前提,也是我国“入世”后外贸发展的迫切需要。一、出口退税思想发展回顾(一)、出口退税思想的历史研究有关出口退税思想的理论来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倡导国际贸易的重商学派,并由重农学派的先驱者布阿吉尔贝尔(PierreLcPesa
deBoisguiuebert)和古典学派代表人物威廉配第(WilliamPetty)及亚当斯密(AdamSmith)所发展。布阿吉尔贝尔最早提出了进口商品征税出口商品免税的思想,他认为:“关于法国的进口税,税额应保持现状但应消除手续上的麻烦,因为这对国王丝毫无益,却会使外国人望而却步。至于出口税,则丝毫不应轻饶,而应全部取消。因为这是国王和王国前所未有的敌人”。威廉配策进一步发挥,他认为出口商品不应该课征消费税,因为它们不是以实物形式在本国消费。不过,如果出口商品未课征消费税,用其交换得来的将要在本国被消费的进口货物就一定要课征消费税,由此看来,配第已经意识到重复征税问题和流转税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情况。实际上,配第无意识中已经接触到税收来源地税收管辖权问题。亚当斯密是集古典政治经济学之大成者,他认为高关税比低关税危害更大,出口税比进口税危害更大。他指出在各种奖励出口措施中,要数退税最合理。商品输出国外时退回其国内交纳的一部分或全部税金,既不会使货物的输出量减少,也不会驱使资本违反自然趋势转投入某些特定产业,破坏社会资本的自然平衡和劳动的自然分配。虽然亚当斯密首先提出了出口退税的思想,但他仅从自由贸易,有利于商品出口的角度考虑,没有从税收来源去认识。直到大卫李嘉图(DavidRicardo)才从税收来源及转嫁认识出口退税。他宣称,某个国家如果对其享有特殊便利的生产条件的效率高于别国的某些输出品课税,这种税会完全落在外国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