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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3房地产评估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2244估价人员培养较强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极强的敬业精神22结束语23参考文献24致谢25附录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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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路学院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毕业论文
第1章市场比较法概述11市场比较法的定义市场比较法又叫市价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求得的房地产价格称为比准价格。所谓类似房地产,是指与估价对象处在同一供求圈内,并在用途、规模、档次、建筑结构等方面与估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房地产。12市场比较法的适用条件和适用对象市场比较法的适用条件是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并在估价时点近期,存在者较多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是以发育健全的房地产市场为基本条件的。如果在房地产市场发育不够或者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较少的地区,就难以采用市场比较法估价。市场比较法要求估价人员具有广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经验,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市场行情和交易习惯非常熟悉,否则很难运用市场比较法得出正确的的估价结果。市场比较法适用的对象是具有交易性的房地产,如房地产开发用地、普通商品住宅、高档公寓、别墅、写字楼、商铺、标准厂房等。而那些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特殊厂房、学校、纪念馆、古建筑、教堂、寺庙等,则难以采用市场比较法。13市场比较法的运用运用市场比较法估价应按下列7个步骤进行:(1)搜集交易案例;(2)选取可比实例;(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5)进行交易日期修正;(6)进行房地产状况修正;(7)综合修正求出比准价格。具体过程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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