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不计发缺勤天数工资。旷工: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旷工:1、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的;2、无故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的;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造成损失或危害的;4、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有关会议的;5、事假期满没有续假,仍未上班的;6、一月内累计三次迟到、早退的。
二、旷工行为严重干扰琴行的正常工作,故给予相应严厉的处罚,如下:(一)旷工一天者,扣发其本人日薪资三倍。(二)旷工累计二天者(含二天),做降职降薪处理。(三)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不予以计发当月薪资并除名。加班: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小时工资×15×加班小时
第十条考勤卡管理考勤卡是职员计薪的主要依据,所有员工上、下班应按公司规定打卡。不
4
f得故意涂改、毁损考勤卡。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必须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A类迟到计算。因工作需要办完事再回琴行上班或外出办事于下班前不回公司者,都应在
回到琴行或离开琴行时打卡,并由其部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签字。没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按A类迟到早退处理。忘记打卡的员工需由其部门负责人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做好备注,否则按A类迟到计算。
第三章员工培训第十二条:为提高琴行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琴行人力资源能适应本
中心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琴行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请假制度执行。第十三条:琴行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表》上,此表由各主管部门管理保存在员工档案内。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其绩效考核之中,并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四条:员工培训分为新员工岗前培训和员工在岗培训两种。第十五条:岗前培训一、岗前培训的目的:使新员工了解和掌握琴行的历史、背景、现状、经营围、发展目标、组织机构设置、各项办公流程,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等,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方法、办事程序,尽快适应为目的。二、新员工报到后应接受琴行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后应尽快掌握并实际应用。培训结果将作为定级等的参考,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录用。试用期员工的培训还将作为正式录用的重要依据。第十六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是为了提高、完善员工的各岗位业务技能和激发其潜在智能,为琴行的发展提供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