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秦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秦府法办[2012]03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对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简要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局对照评查标准,对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以来的17起劳动监察案卷,逐卷逐项进行了评查,并初步评出分数。自查结果表明,我局能够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依法行使职权,行政执法案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一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和依据合法。二是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立案手续齐全,依法调查取证,亮证执法,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程序,严格执行案件的审批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四是文书填写符合要求,内容记录准确、客观、全面,案卷质量较好。二、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为有效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有关人员为成员。认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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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解任务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同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以及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为我局依法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保障。(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把《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重点,切实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公开服务承诺,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合法、合理、高效的要求,坚持合法原则,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坚持合理原则,在作出处罚前,充分考虑案件情节、性质和后果等多种因素,并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给予合理的处罚,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坚决杜绝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出现。(四)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为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我局不断加强“两网化”建设力度,建立“劳动保障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