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瓶规》的附录主要是针对无缝气瓶、焊接气瓶和液化石油气钢瓶提出的,考虑到现《瓶规》中气瓶品种种类比《89瓶规》时有较大的扩展,又加上气瓶附件,故对其评定内容和要求只能原则上在附件中作出规定,并明确型式试验关键项目在有资格的试验基地进行。
第6条这一条是讲进口气瓶的安全监管问题,与《89瓶规》第5条对应,除保留原条款内容外,增加了:向我国出口气瓶及其附件的厂商,必须取得我国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
第二章一般规定(《89瓶规》本章为9条,《2000瓶规》本章为13条)第7条这一条讲的是瓶装气体的分类,与《89瓶规》第6条对应,条文主要内容与《89瓶规》一致。按临界温度分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国际上普遍的分类方法是:压缩气体分为: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液化气体分为高压液化气体和低压液化气体。ISO国际标准也是这样定义的。故本条明确分类按国家GB16163《瓶装压缩气体分类》的规定,该国家标准是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编写的。据悉联合国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有新的定义,临界温度小于50℃的气体为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大于65℃的气体为低压液化气体,但这只是在ISOTC58国际会议上有这种说法,联合国正式文件(橙皮书)中还未改。征求意见时有人建议按新的定义修改,但本次修订未予采纳。气体的分类有多种方法,GB16163《瓶装压缩气体分类》除根据气体在瓶内的物理状态和临界温度进行分类外,还按其化学性能、燃烧性、毒性、腐蚀性进行分组,按每种气体的四个基本特性FTSC(F燃烧性、T毒性、S气瓶内气体在20℃的状况、C腐蚀性)编码,集中反映了瓶装压缩气体的综合安全性能,有助于辨认气体的共性和个性,防止混淆,旨在加强气瓶、气瓶附件的安全设计和安全预测,实施气体充装和使用方面的安全管理,指导压缩气体有序的扩展,这种分类也是混合气配制的基础。按每种气体的四个基本特性FTSC编码方法也是国际上气体行业普遍采用的方法。第8条主要是讲压力系列,与《89瓶规》第7条相对应。与原条文变化的主要有:
1表1中取消了公称工作压力16MPa一档,原来这一档是专门用于液化石油气的。鉴于历史原因,国家标准GB5842《液化石油气钢瓶》和GB15380《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
f规定的液化石油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仅为16MPa,低于液化石油气60℃饱和蒸汽压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曾发文件,指出16MPa公称工作压力的液化石油气只适用于民用或公用福利事业,且今后不再增加新规格。1996年新修订的G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