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文件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7〕145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节能监察办法》、《云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云南省节能奖励办法》、《云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技术节能实施意见》、《云南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对标管理实施意见》、《云南省电网节能经济调度实施意见》、《云南省钢铁工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云南省煤焦行业节能减排实施意见》、《云南省水泥工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云
f南省黄磷行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等12个节能降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f云南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
对标管理实施意见
为了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对标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一)到2010年,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运行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二)建立完善重点耗能行业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体系;(三)对进入重点用能企业的终端用能设备和产品能效限定值和能效标识建立长效节能监管机制。
f二、主要任务(一)开展节能对标管理“领跑者”试点从5大重点耗能行业中确定有代表性的11家重点用能企业作为“领跑者”(见附表1),开展节能对标管理。引导企业与国际、国内和省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相比较,从而使本企业得到不断改进,进入赶超一流企业、创造优秀业绩的良性循环过程。制定云南省企业节能对标管理指南,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二)建立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体系建立五大重点耗能行业的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体系,统一我省企业节能对标管理标杆。(三)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对标管理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对标管理。
f1建立完善能耗限额对标管理相关制度。修订《云南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据此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能耗限额节能监察,督促能耗超标的企业通过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工艺,强化节能管理,逐步降低工业产品单位能耗。制定云南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办法。2强化节电监察管理。用电负荷在500千瓦及以上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