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读者,前一种忠实旨在约束译者不允许歪曲乃至窜改作者的真实意图,后一种忠实则是为了生成功能得当的译文。离开了上述双重忠实,即相对于功能得当和作者意向的忠实,翻译就无法克服事实存在的语言和文化障碍,无法导致成功的交际行为。诺德的这一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目的论的反制。具体说来,只有通晓两种文化的译者方能通过翻译这种语言解释艺术避免行为人因不同的文化预期而面临的矛盾和冲突。为此译者须不断提高翻译能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程度,赢得参与翻译过程各方的信任,本着对各方负责的态度生成可信、可读、可赏的高品质译文。三功能翻译理论的实践意义与局限性“目的论”和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的“功能翻译理论”都重在保障与译入语文化交际的成功,它们都提出对所有文本类型也包括文学文本的普适性要求。合乎目的的翻译行为总是着眼于原语文本与目的语文化的对接性解释原文,也就是说,为达到某一翻译目的,译文通过使原语文本的效果潜能适应目的语读者预期,以增强或弱化原作者的创作意向。诺德用相对于信息发送者和信息接收者的双重忠实取代了原先单一忠实于原文的翻译要求,在这一双重忠实的框架内,文学文本的功能特征必须通过翻译得到明确的表达,从而确保翻译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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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翻译理论得到了习惯于专用翻译的实践者们的普遍赞同。相比文学文本,文本行为的功能性对于应用文本而言无疑更具说服力。当然功能翻译理论或者目的论在译学文献中也存有争议。它通过将翻译实践中的语境因素引入理论研究,宣扬推翻“神圣原型”的统治地位,从而激起传统译论的强烈反对。传统译论主要依据文本的真实性,认为这种真实性不容擅自更改,任何形式的文字处理、服务于特定目的的重新表述、从文化角度进行的改写、对文本内容的解释等等都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翻译”。但是功能翻译学派的功绩在于借助于语用学论据揭示出,对构成原语文本的所有要素和结构进行尽可能准确、完整和追求相同形式的翻译在很多情况下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根本不具可行性,其原因就在于客观存在的语外文化差异。在评判译文的优劣时,传统的翻译批评观点以“回顾比较式”为唯一标准,即以原语文本为导向,通过对比原文和译文的词法、句法和文体色彩,确定译文与原文的等值程度。功能翻译学派则坚持“前瞻功能式”评判标准,认为译文必须符合特定的翻译目的,必须以目的语文本为核心和导向。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批评范式应是并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