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发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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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1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或盖公章(注:由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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