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责任第189条2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222条3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265条4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03条5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74条6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第406条。可见,我国《合同法》在规定严格责任原则时,并没有放弃过错责任。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上,采取了双轨制体系,即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兼采过错责任原则。三、违约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违约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是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须具备的条件,也就是指在何种情形下,违约的当事人才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一般地说,违约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违约行为又称为违反合同的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现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
f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债权就得不到正常实现,从而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行为的存在,是违约责任的必要条件。在任何情形下,没有违约行为,就不可能发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合同义务的多样性,因而,违约行为也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关于违约行为的形态,各国民法规定有所不同。法国民法将违约行为规定为不履行和迟延履行。不履行包括全部不履行和部分不履行,合同的履行不适当属于不履行的一种情况,即根据不适当履行的具体情形,将之视为合同全部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迟延履行是债务人全部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其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义务。法国学者认为,区分不履行与迟延履行是很重要的,因为两者在制度体系上并不完全相同。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对其过失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害负责赔偿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仅仅对其迟延履行所造成的损害负责赔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