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外文)13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外文)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生申请人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选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无需外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博士研究课题名称;b科研课题背景介绍;c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d出国学习预期目标;e科研方法;
ff科研工作时间安排;g回国后续工作介绍。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且在既定毕业时间内无法完成所申请的留学计划的申请人需提供。推迟答辩应使用带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推迟答辩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14主要科研成果主要包括申请人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15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详细的国内主要包括国内外导师的学习、学术背景,科研、论文发表情况。16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17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复印件办理地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四川省成都市桐梓林北路1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1818校内申请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19其他要求:19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申请人需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2)除校内申请表及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外,申请人应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需提交留学基金委,一份由受理单位留存。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申请学费资助的申请人应提交书面材料一式四份。(3)所有材料无需装订,如已装订,请将订书针拆掉。每份材料用一个单独的夹子夹好后,提交研究生处审核。(4)随申请表一同打印出来的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不用提交。正式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研究生处负责录入、打印并放入对应申请人的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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