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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50103)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扎实的汉语言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读写熟练,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具备中国文学、文化、跨文化交际及对外汉语教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能力,能在国内外各类学校从事对外汉语教学、英汉双语教学,在各职能部门、外贸机构、新闻出版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与语言文化传播交流相关工作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应用型专门人才。
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立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理论和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具有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感;养成刻苦学习、热爱劳动、团结协作、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具有一定的法律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和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2.具有扎实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专业技能,能讲标准的普通话,能规范地使用汉字;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具有较广阔的文化视野;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备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具有开展本学科领域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3.具有不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以及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很强的汉语、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4.具有一定的军事理论知识和国防观念;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5.要求毕业生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具备从事对外汉语教师职业的专业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掌握基本教学技能和现代教育技术。
二、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四年。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188学分方准毕业。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3学分;学科专业课程75学分;教师教育课程47学分,实践教学课程23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哈尔滨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三、课程体系与设置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结构为“平台模块”,即由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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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课程平台、教师教育课程平台以及实践课程平台构成。(一)通识教育课程平台通识教育课程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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