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书和产品、系统设计图、标准为基
础,完成优化后的整个系统的最终设计、过渡方案;b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技术标准的补充;c提供给设计单位做施工设计所需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d本系统设备与其他系统设备之间的接口及标准;e设备的接地要求;f设备的安装方法、要求。g设计联络主要内容与责任:h确认设备板卡的性能,设备尺寸、机柜位置;i确认设备的电源及接地;j进一步确认各接口细则及与其他系统的配线;k确认测试检验项目测试手段及指标;
fl进一步确认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技术标准。设计联络期间将根据需要参观投标人或系统的设备制造厂。上述确认审查、检查和确定的事项,只是招标人为使投标人更好的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以及保护招标人的利益而采取的工作程序安排,并不能由此免除投标人对产品质量等一切在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的责任。第三次设计联络a确认系统的最终配置。b确认最总施工方案。c确认双方认为需要彼此澄清的问题。d形成第三次设计联络会议纪要并出版。4工作协调会议除合同规定的设计联络会议外,如有必要时,业主有权召集有关供货商举行工作协调会。本投标人按时参加。
1316设备材料监造监造由招标人(或其委托人)、投标人参加,共同对其生产主要过程进行设备监造。在其生产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派人进行抽查,抽查具体次数在设计联络时确定。招标人参与的监造、抽查并不减轻或减少投标人对所提供设备必须满足合同技术文件所负的全部责任。1工厂试验乙供设备中主要设备、材料应通过型式试验(含特殊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及现场试验,各类试验均应根据对应的国内通用标准、规定进行。若投标人采用
f其他的试验方法,需经招标人确认和批准。每台设备必须进行出厂试验,投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同类型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以及试验合格的验收标准。
投标人在出厂试验、现场试验前2个月向招标人提供试验规格书标准、项目、方法及试验合格的验收标准,经招标人审核后批准。
所有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试验,按合同和招标人批准的试验规格书进行出厂试验、现场试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减少试验项目和内容,试验验收后,并不减轻或减少投标人对所提供设备所负的责任。
如果招标人认为某项试验的条件、内容、程序、测量、记录和报告格式等任意一项不符合合同或试验规格书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试验报告并要求重做该项试验。
在设备制造期间,招标人有权派人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