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生产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对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制造、组装、试验和调试等生产过程进行抽查。
招标人提出的关系到设备试验的问题,投标人必须在1周内给予答复。所有未能通过测试的设备和系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处理,投标人负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ISO9000的规定对所有的元器件进行例行检查,只有检查合格的元器件才能用于系统。在设备出厂前,招标人或其指定代表将对其进行单体测试和验收,投标人应予以配合,并提供为有效地进行检验所必需的帮助、劳务、材料、电、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在国内工厂测试、试验前二周,投标人应书面通知招标人;在中国境外工厂
f测试、试验,投标人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签证等手续。
投标人应提供的设备和主要部件(包括国外厂家提供的)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测试报告。
供货商应具备对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进行上述测试的能力。测试装备必须经国家权威检测部门的认定,且在认定的有效期内。
招标人进行工厂测试和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抽查原材料、器材;b对制造过程进行监造;c对设备进行单体测试;d对系统进行调试和验收。招标人根据以下文件(但不限于)进行测试和验收:a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b设计联络中确定引用的技术标准;c设计联络中确认的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d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已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确认签字更改的部分及备
忘录;设备基本技术条件:合同技术规格书和招标人确认的有关系统和设备性能测试的项目、办法、指标等。2出厂检验投标人应对供货商的设备进行工厂验收,出厂检验应在有关工厂进行。
f检验开始前4个星期内,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检验规格书和设备质量保证书。设备的出厂检验,除投标人外,必要时招标人到场参加。
本测试所涉及产品的全部电气和机械性能的内容和测试方法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
若招标人检验人员已到工厂,而检验无法按计划进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招标人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投标人承担。
所有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测试,应按合同和招标人批准的测试程序进行型式测试和工厂测试。测试时,如果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不能按时到场,除非招标人指示投标人不必测试,投标人自行组织测试,但应立即向招标人提交测试结果的正式证明副本,招标人应承认其测试的数据有效。
招标人参加工厂验收工作只是招标人对投标人执行本合同内容的检查,并不能由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