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集团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集团科技发展战略,加强技术中心建设,规范技术中心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技术中心的作用,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集团技术中心的任务与职能、组织机构与职责、分中心的设立与管理、科技开发项目管理、科技开发经费管理等内容,适用于集团技术中心和各技术分中心。第三条技术中心是集团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集团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旨在充分发挥集团科技、人才优势,利用和吸引社会各方面科技资源,加强产学研结合,以提高集团自主开发能力,为集团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技术中心不以自身赢利为目的。第四条技术中心的科技开发工作,除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外,尚应符合集团公司科技开发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第五条各分中心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任务
第六条集团技术中心实行两级管理,由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和各单位技术分中心组成。研究院是集团技术中心的建筑工程综合技术研发基地;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可设立技术分中心。第七条集团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由总经理任主任,总工程师任常务副主任,主抓技术中心日常工作。集团公司设立由科技质量部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技术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集团技术中心综合研发基地(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各分中心由各子公司经理任主任,总工程师任副主任,主抓技术分中心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各分中心所设的技术分中心办公室(技术部)负责办理。第九条技术中心设专家委员会,由集团各专业技术带头人或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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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及集团外部专家组成,其职责是对技术中心的开发方向、课题选项、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及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咨询和评估。第十条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体系分为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决策层为集团科技发展委员会。负责对集团公司科技发展战略、目标、规划、计划、技术政策及重大科技项目进行审查、决策、指导、检查、监督。管理层为技术中心办公室。由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战略投资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技术中心的技术、资金、人力资源、技术开发创新项目统一规划、协调、归口管理,对中心决策层负责。执行层由研究院和集团技术中心各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