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21.简述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1、调整范围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调整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具体行政行为仅仅针对特定的人和事。2、能否反复适用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会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仅仅对于本次事项的处理有效,对其他事项则不适用。3、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行为的内容,对于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直接作出决定,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抽象行政行为本身不会直接导致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变化,只有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活动,才能实现抽象行政行为的目标和作用。4、行为程序不同。抽象行政行为接近于立法程序,一般要求有征求意见程序以及公布程序;具体行政行为则强调调查程序以及听证程序,程序要求上有所不同。22.简述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划分的意义;内部行政行为适用内部行政规范,因而也只能用法定的内部手段和方式去进行而外部行政行为适用于社会行政等外部行政法规范,因而能够采用相应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种手段和方式去进行。第二,对于内部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法律没有严格要求,而外部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法律则有严格的要求。第三,内部行政行为不得适用行政复议程序和提起行政诉讼,而外部行政行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23.简述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不可能实施的行为;行政主体受相对人胁迫或欺骗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不明确或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除此之外的违法行政行为则属于可撤销行政行为了。
24简述行政听证的程序;
概念: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合理、有效地制作和实施行政决定,公开举行由全部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
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f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