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一般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申请权,参与权,知情权正当程序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行
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助公务的义务,维护公益的义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提供真实
信息的义务,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
行为篇
17.如何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职权所实施的对外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具体而言,行政行为有主体要素,职权要素,法律要素和外部要素四层含义。1主体要素即行政行为应当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2职权要素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职权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3法律要素即行政行为必须是对他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为。4外部要素即行政行为应当是行政机关对外所实施的,不包括其对内部事务的组织管理。18.简要区分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和有效;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应当具备哪些要件,才能构成行政行为,具备行政行为的效力。
f行政行为的生效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相对人发生效力,产生确定力,拘束力或者执行力。行政行为的有效是指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要件才产生法律效力。19简述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合法要件;1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第一,行政权能的存在。行政权能是实施法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的一种资格第二,行政权的实际运用。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即运用行政权所作的行为。第三,法律效果的存在。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一种法律行为及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法律效果的或法律意义,是指主体通过意志所设定,变更或消灭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及所期望取得的法律保护。第四,表示行为的存在。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一种意志,但却应当是一种表现于外部的,客观化了的意志即意思表示。综上,一个行为要构成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以上四个条件。2、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合法、内容合法20.简述传统的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传统的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得到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确定力是指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所具有的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拘束力是指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执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