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25.简述行政立法的概念,主体及种类行政立法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故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国家司法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根据地方行政立法的是否有依据可以将地方行政立法分为执行性立法、自主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执行性立法是指地方立法机关为了执行或实现特定法律、法规等上位法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活动。执行性立法应该是依被执行的法律的授权而进行。执行性立法只能在被执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做出规定,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所要执行的法律、法规或上位法的内容。自主性立法指的是地方立法机关根据宪法、组织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对涉及本辖区内的地方事务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自主性立法勿须法律、法规及上位法的授权而进行,是按照自己的立法权限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主性立法应当局限于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地方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就地方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管理与服务权予以立法。创制性立法,又称“先行性立法”或“实验性立法”。创新性立法是指地方立法机关为了填补法律、法规的空白以实现地方职能而进行的立法。创新性立法包括先行性立法和实验性立法。有学者认为地方立法包括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自主性立法、先行立法和实验立法。我们认为补充性立法是执行性立法的一种,先行立法和实验立法属于创新性立法,因此地方立法包括执行性立法、自主性立法和创新性立法。26试述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及冲突解决机制;答: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是指行政立法在国家整个规范性文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是解决行政立法与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地方法规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立法内部关系的问题,行政立法效力等级的划分要遵守一定的原则和标准。这个标准可以概括为行政立法的制定主体标准,因为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