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发文字号】冀建质201040号【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00119【实施日期】20100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2010〕4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迅速发展,目前全省已有各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345家,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设区市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过度竞争、检测行为不规范、检测工作质量参差不齐、信息化水平不高等一系列突出问题。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现就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17
f(一)细化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以下检测机构申请资质条件:
》和相关
1、检测机构申请资质的内容。检测机构申请检测资质,应当符合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41号)以及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的通知(冀建质〔2006〕155号)规定的某一专业
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类别检测资质的全部内容,不再审批某一专业类别中的单项资质。2、注册资本金。申请单一检测资质的,按照部颁规定执行。申请多项检测资质的,按照各专业类别要求的注册资金累计计算,超过三项的,按照其中三项累计最低数值考核。3、场地要求。申请单一资质的,按照附表一要求执行。申请多项资质的,办公场地按照资质申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人均10计算,试验场地按照资质申报要求的专业类别累计计算。在申报资质时,需提交房屋产权证书原件或经过公证、期限在5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以备查验。4、检测设备仪器。按照附表二的要求执行并按规定检定,在申报资质时,需提交设备采购发票原件以备查验。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一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资质申报要求执行。申报多项资质的,通过培训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满足检测工作要求,且每类资质不少于6人,总数不得少于15人,其中,必须包括资质中要求的特定专业技术人员。6、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检测机构必须建立以技术负责人负总责的技术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